2026湖南婁底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協管員招聘8人公告
2026-03-30 來源: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瀏覽量:195
因工作需要,我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勞務派遣至婁底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從事城管協管輔助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城管協管員8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8年3月31日之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勞、善于做群眾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戶外執法輔助工作;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矛盾調處和語言表達能力;
8.熟悉電腦基本操作,掌握城市管理基礎常識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9.具有法律法規規定及城管協管員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共產黨員、退役軍人、城市管理相關專業或有相關從業經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從我支隊自行離職未滿3年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城市協管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25日至31日,每日8:30-12:00、15:00-17:00(節假日休息)。
2.報名地點:婁底市人才超市一樓大廳(婁底市婁星區湘陽街402號),聯系電話:0738-8888878,聯系人:謝經理,19973821066。
3.報名材料:①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④個人征信報告;⑤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⑦填寫并提交婁底市城管執法支隊協管員報名表(報名表附后)。
4.資格審查: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同時對報名人員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筆試,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查實屬于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準考證。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城管協管員崗位職責應知應會知識等,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面試人員履行城管協管員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綜合分析、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經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增加吸毒史項目檢測,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有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考察環節。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內容參照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資格、遵紀守法、資料真實性再次考察核實。資格復審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安保集團公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婁底市城管執法支隊組織錄用人員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5個工作日),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征求本人同意后,可納入協管人員后備人才庫,后續崗位出現空缺時,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年有效。
五、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制城管協管員的工資福利按照婁底市城管執法支隊相關規定執行,依法享有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五險一金、帶薪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薪酬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
六、其他
(一)應聘者在報名時應填寫準確聯系電話,并保證通信暢通,對于無法聯系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內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輔導培訓。
(三)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由醫院直接收取外,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四)城管協管員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在執法人員指導監督下開展執法輔助工作,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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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保集團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原標題:2026年婁底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協管員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327/197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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