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4人公告
2026-04-01 來源:文山警方公眾號 瀏覽量:10
一、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協助民警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警務活動的警務輔助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輔警34名,崗位及要求詳見《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文職輔警崗應聘人員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留置看護輔警崗應聘人員要求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不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3.應聘文職輔警崗位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90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應聘留置看護輔警崗位年齡為18至40周歲(即1985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報考男性留置看護輔警崗位的人員身高不低于165厘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報考女性留置看護輔警崗位的人員身高不低于155厘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報考留置看護輔警崗位的人員裸眼視力不低于4.8;報考文職輔警崗位的人員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矯正視力不低于5.0,體重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5.KH03和KH04崗應聘人員應為軍殘八級或社殘四級人員,視力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不在招錄范圍。
6.報考留置看護勤務崗的考生,在基層公安機關工作滿2年,經各縣(市)公安機關同意、推薦報考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7.招聘崗位所要求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直系親屬、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有明顯紋身,身體裸露部位有大面積疤痕(長度大于5厘米)的人員;
8.曾經從事過或正在輔警崗位上的人員,未經批準離職的;
9.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已明確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因公(工)犧牲(死亡)民(輔)警的配偶、子女;
2.退伍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模范;
4.有2年基層警務輔助經驗人員。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結合其崗位特點、資歷條件等,實行動態調整,包含基本工資、級別工資、績效工資,繳納五險一金,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具體執行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文山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輔警管理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內薪酬標準為:基礎工資1500元、崗位工資1060元、績效工資2345元、單位繳納五險一金部分1915元,合計6820元;扣繳個人繳納五險一金部分后實發工資約為3810元。試用(實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照《文山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評定層級后確定薪酬標準。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報考人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線上報名。
2.報名時間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8:30—11:30、14:30—17:00,節假日不休。
3.報名地點
文山州公安局警務技能反恐訓練館(文山市華龍北路3號)。
4.報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全日制的國民教育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1份(A4紙)。
(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3)真實、完整填寫好的《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后簽名,并按捺拇指手印。
5.報名流程
報名人員到報名點領取或登錄“文山州人社網”(https: //wszrsj.ynws.gov.cn)自行下載《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并據實填寫→持本人身份、學歷、資質等相關證件、證明前往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將報名表及本人身份、學歷、資質等相關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員審核→接受體表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視力→尿樣檢測(檢測是否為吸毒人員)→報名經審核全部通過的,提交報名材料。
6.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對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報名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3)報名時填寫的電話號碼需真實正確,在招聘過程中如因電話號碼變更,聯系不到考生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資格復審
文山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專班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及參加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在“文山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自行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文山州公安局警務技能反恐訓練館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范圍參照云南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內容涉及考生簡單數字推理和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基礎法律知識和時事政治等通用知識的綜合考查,不指定考試用書。
3.筆試須知。考生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等考試工具;提前15分鐘入場,開考30分鐘后禁止入場。
4.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照所有參加筆試人員有效成績平均分的80%(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KH03和KH04崗位予以適當傾斜,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具體公布時間和相關要求將在“文山警方”公眾號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KH03和KH04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其余崗位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的方式進行。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若在面試前出現自愿放棄或其他不宜繼續參加應試的情形,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六)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依據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州公安局指定的縣(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進入體檢的考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形,按筆、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考生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注:KH03和KH04崗位(殘疾人專項崗位)體檢標準另行通知。
(七)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考生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進入體能測試的考生若出現自愿放棄或出現測試成績不合格等情形,按筆、面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考生進入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體能測試。文職輔警崗位可適當降低體能測試標準。
體能測試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男子組項目: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13″1;31歲(含)以上≤13″4。
1000米跑:30歲(含)以下≤4′25″;31歲(含)以上≤4′35″。
縱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組項目:
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14″1;31歲(含)以上≤14″4。
800米跑:30歲(含)以下≤4′20″;31歲(含)以上≤4′30″。
縱跳摸高:≥230厘米。
注:KH03和KH04崗位(殘疾人專項崗位)體測標準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結束后,對體能測試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進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選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個人征信情況、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進行延伸考察。
(九)崗前培訓及考核
崗前培訓及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崗前培訓期計入試用期,培訓結束時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文山州人社網”、“文山警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后未發現不適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后再根據結果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須確保預留聯系手機保持暢通,以便聯系;因報考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由報考人自行承擔后果。
為保護報考人的合法權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紀委、州監委派駐州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實名舉報和如實反映問題。
(十一)聘用
根據招聘崗位及人數,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測試、考核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被聘用考生與文山州公安局按法律法規程序訂立勞動合同,安排到文山州公安局對應崗位工作,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結束后按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繼續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據。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須自行協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在崗位最低服務滿一年,方可提出辭職。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的,將承擔違約責任,應當支付崗前培訓、制式服裝等費用。文山州公安局將把違規辭職情況通報公務員管理、勞動就業等相關部門。
年內減員補聘說明: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開展下次招聘前,若文山州公安局出現已聘用人員離職、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等減員情況,將不再單獨開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筆、面試綜合成績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體檢-體測-政審”等后續環節,通過后補聘入職。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未盡事宜可咨詢文山州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專班,聯系人:普警官,咨詢電話:0876—2852215。
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告由文山州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后續補充。
附件1:《文山州公安局2026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 《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

文山州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標題: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fPNzYNErh3KWWfbTtGD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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