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海南華僑中學秋季赴高校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9人公告(第一號)
2025-11-10 來源: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量:515
一、學校簡介
1938年創建于昆明,是我國最早的國立華僑中學,先后在保山、貴陽、重慶辦學,1946年遷址海口。現為海口市教育局直屬的海南省一級甲等學校、省重點中學,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秉承“崇德 尚學 遠志 篤行”校訓,強化“五育并舉、思政為先;全面發展、健康第一”的辦學理念,進一步完善“挖掘創造潛能,引領卓越發展”的課程體系,開拓創新、砥礪奮進。曾獲評“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文明校園”“全國體育工作先進單位”“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范校”“全國五四紅旗團委”“中國最佳國際學校”“全國國防教育示范校”“首批全國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校”“第三屆全國文明校園”,入選“教育部‘國優計劃’教育實踐學校”“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共育基地”“上海交通大學創新人才共育基地”“哈爾濱工業大學人才培養戰略合作伙伴中學”“南京大學拔尖創新人才貫通培養‘零年級計劃’合作中學”等。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寧缺毋濫原則。
(三)堅持宏觀管理與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四)堅持按發布的崗位條件招聘。
三、招聘對象、人數、范圍、崗位條件等
(一)招聘人數:本次公開招聘教師人數為9名,被聘用者為事業編制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海口市人才優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圍:符合本次教師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
有關說明: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是指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后的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保留應屆畢業生身份并享受同等就業、升學及相關政策待遇的制度,旨在為畢業生提供就業緩沖期,保障其權益。
(三)崗位條件
(一)所有考生報名時,需填寫《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需提供中學相應學科及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證件復印件(見報名材料目錄表,附件5),報考中學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或近年來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雅思考試6分、托福考試80分及以上成績單。
(二)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報名無法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的,須提交《考生承諾書》(附件4),承諾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2026年留學歸國人員應屆畢業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畢業)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在擇業期的留學歸國人員應屆畢業生,必須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
(三)報考人員年齡應在38周歲以下(1986年11月7日(含)之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具體內容參見《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法律、法規、規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一)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二)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四)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五)失信被執行人;
(六)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七)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專業參照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2)。
對于國內院校畢業生應聘人員,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代碼或名稱因教育部專業目錄調整、院校專業設置變更等原因,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名稱不一致的;對于國(境)外留學歸來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名稱存在差異(例如:翻譯名稱不一致、專業分類標準不同等)的,上述兩種情況將由海南華僑中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專項審核,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所學專業課程清單、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研究確定其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除上述情況外,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的代碼及名稱須以教育部最新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與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代碼及名稱一致。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經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通過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海口市教育局官網、海南華僑中學官網、海南華僑中學微信公眾號同時發布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發布至報名結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其中報名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后續招聘工作中的補充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與招聘公告相同范圍內發布。其他公告在海南華僑中學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現場和網上郵件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證明材料等環節。
網上報名郵件地址hnhqzxjszp@163.com。
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華僑中學微信公眾號或海南華僑中學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簽署《考生承諾書》(附件4),信息填報不實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1月8日8: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不少于5個工作日)。
現場宣講報名、時間地址(具體地址后續通告):
1.海南師范大學 2025年11月15日8:00至12:00
2.華南師范大學 2025年11月16日8:00至12:00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需在規定的地方手寫簽名,掃描上傳,提交其他類型報名表報名無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面上。居民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均可作為參加考試身份的有效證明。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已畢業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還需要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6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到畢業時間的,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在校證明或成績單。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
(6)《考生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4)。
(7)中學相應學科及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8)普通話考試等級證書(語文學科不低于二級甲等,其余學科不低于二級乙等)。
(9)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如報考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或近年來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雅思考試6分、托福考試80分及以上成績單)。
4.資格初審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及時登錄個人報名郵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1月18日18:00,到期后不再接收報名郵件,發送的郵件報名無效。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可于11月19日8:30至12:30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資格初審最終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現場報名的,現場告知資格初審結果,并簽名確認。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組織筆試。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分別命題,考察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和能力素質,主要測試教育基礎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等)和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25年11月22日9:30--11:10
筆試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中路59號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
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100分鐘,卷面總分100分,各招聘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的科目、招聘崗位需求合理劃定,一般不低于試卷卷面總分的50%即50分;如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試卷卷面總分50%即50分的,經主管部門和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劃定。
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海南華僑中學官網和海南華僑中學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2.資格復審
筆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合格后方可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復審須提交報名表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面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開展面試工作。面試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確定。面試前,在海南華僑中學微信公眾號、校園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產生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教案書寫(1課時)、微格教學(模擬課堂教學)和現場答辯三種方式。根據應聘者應聘崗位所涉學段、學科的微格教學課題,現場書寫1課時教案,時間90分鐘,然后進行15分鐘的微格教學,再進行5分鐘的現場問答,分數占比為教案書寫20分、微格教學70分、現場答辯10分,總分100分,重點測試考生的教學實踐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候考區當場核對本人的抽簽順序號、準考證號、面試成績,確認無誤后簽名離場。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綜合成績在海南華僑中學微信公眾號和海南華僑中學校園官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應聘人員。
2.體檢: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由海南華僑中學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自行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處理。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天內向海南華僑中學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考察: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4.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攜帶三方就業協議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并根據入圍公告規定時間提交本人已簽名的三方就業協議書或簽署《網上三方就業協議承諾書》。逾期沒有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的,以及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又自愿放棄的,均視為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將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行遞補。2026畢業后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合格證書及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到海南華僑中學報到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后再進行體檢、考察。
5.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空缺的崗位名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南華僑中學公眾號和海南華僑中學校園官網上發布。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海口市教育局官網、海南華僑中學校園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華僑中學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海口市教育局官網、海南華僑中學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備案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海南華僑中學將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擬聘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限內報到的,學校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海南華僑中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學校負責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得從海南華僑中學調出或參加各類招聘(錄)考試。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三)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規〔2025〕2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問題反饋電話:吳老師13907633366;張老師:13698915994
七、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龍華區海秀中路59號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行政樓602辦公室。
郵編:570206
咨詢電話:林老師13322000707;劉老師13098947089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崗位表
3.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表
5.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報名材料目錄表
海南華僑中學
2025年11月7日
原標題:海南華僑中學2025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公告(第一號)
文章來源: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11/t1470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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